標題: 孫遭虐死 阿公打兇手判拘役
shouon199403
版主
Rank: 7Rank: 7Rank: 7



UID 110
精華 0
積分 0
帖子 28
閱讀權限 100
註冊 2013-5-4
用戶註冊天數 4032
用戶失蹤天數 3822

140.128.194.72
分享 
發表於 2013-6-11 11:48  資料 文集 私人訊息 
孫遭虐死 阿公打兇手判拘役
孫遭虐死 阿公打兇手判拘役自由時報 – 2013年6月10日 上午6:10

〔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/新北報導〕去年8月發生在桃園的余姓男嬰遭虐死案,殺人兇手柯文展到新北殯儀館參加男嬰告別式,遭男嬰阿公陳泰源拳打腳踹,並怒斥「要讓你女兒嚐嚐斷手斷腳滋味」,遭柯男控告傷害、恐嚇。新北地院全案審結,依法判陳翁拘役60日,得易科罰金。
24歲柯文展去年8月與同居周姓女友吵架,竟把氣出在周女乾妹妹託給他們照顧的5月大男嬰身上,連日凌虐致顱內出血、四肢骨折,經送醫不治,柯男被依殺人罪起訴。經桃園地院審理,今年3月判他15年重刑,目前正在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,預計明日宣判。
家屬於去年8月20日在新北市立殯儀館為男嬰舉行告別式,柯文展當日前往弔唁時,男嬰的阿公陳泰源看到他怒火中燒,將他拖出去拳打腳踹,造成柯男頭部及背部挫傷,隨後遭架住的陳翁還說「我要讓你女兒嚐嚐斷手斷腳的滋味」,結果遭柯男狀告傷害、恐嚇。
陳翁坦承毆打,但否認恐嚇,只有跟他說把小孩顧好,「不要像我孫子這樣」,一名到場協助家屬的義工出庭證稱,曾聽到陳翁有說讓柯女兒嚐嚐斷手斷腳滋味一語。
承審法官認為,恐嚇內容雖然是以本人之外的至親為對象,但若已足使人心生畏懼,就足以成罪,所加害之事並沒有限於受恐嚇者本人生命、身體、自由、財產。但陳翁是因為孫子遭虐致死,看見告訴人而一時傷痛悲憤,無法控制其情緒,動機尚可原諒,全案仍可上訴。



頂部